民法 第13條
未滿七歲之未成年人,無行為能力。 滿七歲以上之未成年人,有限制行為能力。
最新異動日期:2021-01-20全國法規資料庫原文 →
白話解讀
白話重點
未滿7歲的未成年人,法律上完全沒有行為能力;也就是不能自己有效地做法律行為。滿7歲以上的未成年人,則不是完全不能做,而是屬於限制行為能力,法律效果與成年人不同。
考試要點
1. 年齡門檻要背清楚:未滿7歲=無行為能力;滿7歲以上=限制行為能力。2. 本條只是在區分未成年人的行為能力狀態,考試常與民法第6條、第8條、第14條、第15條、第76條一起比較。3. 題目若問「幾歲起不再是無行為能力」,關鍵是「滿7歲以上」進入限制行為能力,而不是完全有行為能力。
常見陷阱
容易把「未滿七歲」與「滿七歲以上」的界線記錯;本條沒有說滿七歲以上就有完全行為能力,而是「有限制行為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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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考點與試題
以下為依本條整理的相關考點,以及涵蓋該考點的歷屆試題(全部免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