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252

約定之違約金額過高者,法院得減至相當之數額。

最新異動日期:2021-01-20全國法規資料庫原文 →

白話解讀

白話重點

如果契約裡約定的違約金太高,法院可以把它調整到「相當」的數額。也就是說,違約金不是完全不能改,但是否調減、減到多少,原則上由法院判斷。

考試要點

1. 本條關鍵字是「約定之違約金額過高」與「法院得減至相當之數額」;重點在於法院有裁量權。2. 條文用的是「得」,不是「應」,表示法院不是一定要減少。3. 考試常會連結違約金條款效力,記得本條只處理「過高」時的調整問題。

常見陷阱

容易誤把「得」看成一定會減少;其實是法院有裁量,不是強制減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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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考點與試題

以下為依本條整理的相關考點,以及涵蓋該考點的歷屆試題(全部免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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