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528

稱委任者,謂當事人約定,一方委託他方處理事務,他方允為處理之契約。

最新異動日期:2021-01-20全國法規資料庫原文 →

白話解讀

白話重點

委任就是:雙方先約好,由一方請另一方幫忙處理某件事,而對方也同意接受這個工作。這是一種以「處理事務」為內容的契約,重點在於一方委託、他方允諾。

考試要點

1. 關鍵構成:當事人約定、一方委託他方、他方允為處理。 2. 這裡的核心是「處理事務」的契約,考題常用來區分委任與其他契約類型。 3. 讀題時要抓住雙方意思表示:不是單方指示,而是經對方允諾成立的契約。

常見陷阱

容易把「委託」誤認為只要一方交辦就成立;本條明確還要看他方「允為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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