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徵收條例 第5條
徵收土地時,其土地改良物應一併徵收。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在此限: 一、土地改良物所有權人要求取回,並自公告期滿之日起十五日內自行遷移。 二、墳墓及其他紀念物必須遷移。 三、建築改良物依法令規定不得建造。 四、農作改良物之種類或數量與正常種植情形不相當者,其不相當部分。 五、其他法律另有規定。 前項應徵收之土地改良物,得視其興辦事業計畫之需要,於土地徵收公告之日起三年內徵收之。但土地改良物所有權人於需用土地人報請徵收土地前,請求同時一併徵收其改良物時,需用土地人應同時辦理一併徵收。 第一項第三款及第四款之土地改良物,於徵收土地公告期滿後,由該管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通知其所有權人或使用人限期遷移或拆除之,不予補償;屆期不拆遷者,由該管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會同有關機關逕行除去。
白話解讀
白話重點
徵收土地時,原則上土地上的改良物也要一起徵收;但若符合條文列出的情況,就可以不一併徵收。若屬應徵收的改良物,通常可配合興辦事業計畫需要,於土地徵收公告之日起3年內辦理;但如果改良物所有權人在需用土地人報請徵收土地前,就請求改良物一併徵收,需用土地人就應同時辦理。至於第3款、第4款的改良物,徵收公告期滿後要由主管機關通知限期遷移或拆除,且不予補償,逾期不處理就由主管機關會同有關機關直接除去。
考試要點
1. 原則:徵收土地時,其土地改良物應一併徵收。 2. 例外五款要記: - 所有人要求取回,並自公告期滿之日起15日內自行遷移。 - 墳墓及其他紀念物必須遷移。 - 建築改良物依法令規定不得建造。 - 農作改良物種類或數量與正常種植情形不相當者,其不相當部分。 - 其他法律另有規定。 3. 應徵收之土地改良物,得視興辦事業計畫需要,於土地徵收公告之日起3年內徵收。 4. 但若所有權人在需用土地人報請徵收土地前,即請求同時一併徵收改良物,需用土地人應同時辦理一併徵收。 5. 第3款、第4款的改良物,於徵收土地公告期滿後,由主管機關通知限期遷移或拆除,不予補償;屆期不拆遷者,由主管機關會同有關機關逕行除去。
常見陷阱
1. 「得視其興辦事業計畫之需要,於土地徵收公告之日起3年內徵收」中的「得」是裁量用語,和前段「應一併徵收」不同。 2. 第1款的15日,是「自公告期滿之日起15日內」自行遷移,不能寫成自公告日起15日。 3. 第3款、第4款是「不予補償」,而且是公告期滿後由主管機關通知限期處理;逾期後才會逕行除去,不可自行改成先補償後拆除。
白話解讀為本站編寫並經人工複核,僅供學習參考,內容以法規原文為準。
相關考點與試題
以下為依本條整理的相關考點,以及涵蓋該考點的歷屆試題(全部免費)。
土地徵收與區段徵收不動產經紀營業員
- 土地法 第 4 題依土地法規定,下列敘述何者有誤?
- 土地法 第 18 題各級政府機關需用公有土地時,應商同該管直轄市或縣市政府層請行政院核准什麼?
- 土地法 第 67 題公有荒地適合耕地使用者,除政府保留使用者外,得招民承墾,下列敘述何者有誤?
- 土地法 第 97 題因實施市地重劃抵充為公共設施用地之公有出租農業用地,直轄市或縣市政府應逕為註銷租約,並按重劃計畫書公告當期該土地之公告土地現值一定比例補償承租人,該一定比例為何…
- 土地法 第 129 題申請徵收土地,需用土地人應擬具徵收計畫書送由核准機關核准,下列何者為核准機關?
- 土地法 第 130 題依土地徵收條例規定,申請徵收之土地遇下列何種情形,應於可能範圍內避免之,下列敘述何者有誤?
共 25 題,顯示前 6 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