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寓大廈管理條例41

公寓大廈管理維護公司應經中央主管機關許可及辦理公司登記,並向中央主管機關申領登記證後,始得執業。

最新異動日期:2022-05-11全國法規資料庫原文 →

白話解讀

白話重點

公寓大廈管理維護公司要開始執業,必須先經中央主管機關許可,並完成公司登記,還要再向中央主管機關申領登記證。這三個條件都具備後,才可以正式執業。

考試要點

1. 主體是「公寓大廈管理維護公司」。2. 執業前的必要程序有三步:中央主管機關許可、辦理公司登記、向中央主管機關申領登記證。3. 題目常考重點是「始得執業」:表示前述程序完成前,不得開始執業。

常見陷阱

1. 不可把「許可」「公司登記」「申領登記證」只記成其中一項,三者是並列要件。2. 本條是講公司能否執業的前提,不是講受僱人員或管理服務人員個人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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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考點與試題

以下為依本條整理的相關考點,以及涵蓋該考點的歷屆試題(全部免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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