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稅法14

已規定地價之土地,除依第二十二條規定課徵田賦者外,應課徵地價稅。

最新異動日期:2025-01-24全國法規資料庫原文 →

白話解讀

白話重點

這一條的意思是:只要土地已經核定地價,原則上就要課徵地價稅。只有法律另外規定,屬於第二十二條要課徵田賦的土地,才不適用這個規則。

考試要點

1. 判斷標準是「已規定地價之土地」;有這個前提,才進一步看是否要課地價稅。2. 例外是「依第二十二條規定課徵田賦者」;只要落在這個例外,就不是本條所說的地價稅。3. 本條是地價稅課徵的基本入口條文,考題常考「地價稅」與「田賦」的區別。

常見陷阱

容易把「已規定地價」誤以為就是一定繳地價稅,忽略條文明文排除第二十二條的田賦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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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考點與試題

以下為依本條整理的相關考點,以及涵蓋該考點的歷屆試題(全部免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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