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消費者保護法 第5條
本法所稱金融消費爭議,指金融消費者與金融服務業間因商品或服務所生之民事爭議。
最新異動日期:2023-12-06全國法規資料庫原文 →
白話解讀
白話重點
本條是在定義「金融消費爭議」是什麼。簡單說,就是金融消費者和金融服務業者之間,因為商品或服務而發生的民事爭議才算。也就是說,重點在於雙方身分,以及爭議要和金融商品或服務有關,且屬於民事性質。
考試要點
1. 先記住本條是「定義條文」,考點在於判斷何者屬於金融消費爭議。2. 主體必須是「金融消費者」與「金融服務業」之間。3. 爭議來源必須是「商品或服務」。4. 性質限定為「民事爭議」,不是所有糾紛都算。
常見陷阱
容易誤以為只要和金融有關的糾紛都算,但本條還要求是金融消費者與金融服務業間,且須因商品或服務所生,並且是民事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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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考點與試題
以下為依本條整理的相關考點,以及涵蓋該考點的歷屆試題(全部免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