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投資人及期貨交易人保護法 第22條
證券投資人或期貨交易人與發行人、證券商、證券服務事業、期貨業、交易所、櫃檯買賣中心、結算機構或其他利害關係人間,因有價證券之募集、發行、買賣或期貨交易及其他相關事宜所生民事爭議,得向保護機構申請調處。 保護機構為處理調處事項,應設調處委員會,置委員七人至十五人;其組織及調處辦法,由主管機關定之。
最新異動日期:2025-07-16全國法規資料庫原文 →
白話解讀
白話重點
本條是在說,證券投資人或期貨交易人,若和發行人、證券商、證券服務事業、期貨業、交易所、櫃檯買賣中心、結算機構或其他利害關係人,因為有價證券的募集、發行、買賣、期貨交易或其他相關事宜發生民事爭議,可以向保護機構申請調處。保護機構如果要處理調處事項,應設調處委員會,而且委員人數是七人至十五人。至於這個委員會的組織和調處辦法,則由主管機關定之。
考試要點
1. 申請主體:證券投資人或期貨交易人。 2. 對象範圍:可與發行人、證券商、證券服務事業、期貨業、交易所、櫃檯買賣中心、結算機構或其他利害關係人間。 3. 爭議類型:限於因有價證券之募集、發行、買賣或期貨交易及其他相關事宜所生的民事爭議。 4. 救濟方式:得向保護機構申請調處。 5. 組織要求:保護機構為處理調處事項,應設調處委員會,委員七人至十五人。 6. 規範授權:調處委員會的組織及調處辦法,由主管機關定之。
常見陷阱
1. 本條是「民事爭議」的調處,不是直接在講刑事處罰或行政罰。 2. 「得向保護機構申請調處」是可以申請,不是一定要申請。 3. 委員人數要記清楚是七人至十五人,不可記錯上下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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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考點與試題
以下為依本條整理的相關考點,以及涵蓋該考點的歷屆試題(全部免費)。
檢舉申訴處理制度金融市場常識與職業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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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3年第2次 第 368 題證券商為因應金融消費者客戶申訴問題,公司內部應該建制何種機制?
- 113年第2次 第 423 題對於客戶之申訴或檢舉案件,下列敘述何者適當?
- 113年第2次 第 433 題證券商之從業人員,如發現公司內部有違反法令規章或職業道德之情事時,下列何者是最好的作法?
- 113年第2次 第 529 題金融服務業內部應加強宣導職業道德觀念,並且鼓勵員工於懷疑或發現有人違反法令規章或道德行為準則時之處理,下列何者不適當?
- 113年第2次 第 537 題金融從業人員發現公司內部有涉嫌違反法紀活動時,需透過正當管道向主管機關舉發,下列何者為非法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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