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資料保護法5

個人資料之蒐集、處理或利用,應尊重當事人之權益,依誠實及信用方法為之,不得逾越特定目的之必要範圍,並應與蒐集之目的具有正當合理之關聯。

最新異動日期:2025-11-11全國法規資料庫原文 →

白話解讀

白話重點

這一條是在說,蒐集、處理或利用個資時,必須先尊重當事人的權益,做法要誠實、守信用。資料的使用不能超過原本特定目的所必需的範圍,而且要和當初蒐集的目的有正當、合理的關聯。

考試要點

1. 本條核心是「個資蒐集、處理、利用」的基本原則,不是授權條款,而是限制與行為標準。 2. 兩個重點門檻要記:①不得逾越「特定目的之必要範圍」;②須與蒐集目的具有「正當合理關聯」。 3. 作答時可從金融實務連結:客戶資料不能任意拿去做與原目的無關的用途,是否可用,重點看有沒有目的範圍內及合理關聯。

常見陷阱

容易把本條誤認為只要有蒐集到資料就能自由利用;其實不行,還要受目的範圍與合理關聯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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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考點與試題

以下為依本條整理的相關考點,以及涵蓋該考點的歷屆試題(全部免費)。

客戶資料利用限制金融市場常識與職業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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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訊公開授權與保密金融市場常識與職業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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