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資料保護法 第5條
個人資料之蒐集、處理或利用,應尊重當事人之權益,依誠實及信用方法為之,不得逾越特定目的之必要範圍,並應與蒐集之目的具有正當合理之關聯。
最新異動日期:2025-11-11全國法規資料庫原文 →
白話解讀
白話重點
這一條是在說,蒐集、處理或利用個資時,必須先尊重當事人的權益,做法要誠實、守信用。資料的使用不能超過原本特定目的所必需的範圍,而且要和當初蒐集的目的有正當、合理的關聯。
考試要點
1. 本條核心是「個資蒐集、處理、利用」的基本原則,不是授權條款,而是限制與行為標準。 2. 兩個重點門檻要記:①不得逾越「特定目的之必要範圍」;②須與蒐集目的具有「正當合理關聯」。 3. 作答時可從金融實務連結:客戶資料不能任意拿去做與原目的無關的用途,是否可用,重點看有沒有目的範圍內及合理關聯。
常見陷阱
容易把本條誤認為只要有蒐集到資料就能自由利用;其實不行,還要受目的範圍與合理關聯限制。
白話解讀為本站編寫並經人工複核,僅供學習參考,內容以法規原文為準。
相關考點與試題
以下為依本條整理的相關考點,以及涵蓋該考點的歷屆試題(全部免費)。
客戶資料利用限制金融市場常識與職業道德
- 113年第2次 第 11 題為提供多元化之服務,金融從業人員:
- 113年第2次 第 317 題金融從業人員對於客戶資料,不應有下列何種行為?
- 113年第2次 第 320 題金融從業人員對於客戶資料處理方式,以下何者為非?
- 113年第2次 第 412 題金融從業人員得否蒐集或利用他人個人資料?
- 113年第2次 第 422 題金融服務事業基於金控共同行銷策略:
- 113年第2次 第 428 題金融從業人員應本保密原則,忠實執行業務,何者敘述有誤?
共 15 題,顯示前 6 題。
資訊公開授權與保密金融市場常識與職業道德
- 113年第2次 第 194 題金融服務業對客戶有告知義務與通知責任,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 113年第2次 第 214 題金融從業人員以電子媒體方式與客戶聯繫業務,下列何者是錯誤的?
- 113年第2次 第 218 題金融從業人員應秉持下列何種原則以提供客戶充足必要之資訊,告知客戶投資之風險及從事投資決定或交易過程之相關資訊,並向客戶快速揭露最新之資訊?
- 113年第2次 第 222 題從業人員提供客戶充足必要的資訊,告知客戶投資的風險及從事投資決定或交易過程之實質資訊等,是屬於下列何種職業道德原則?
- 113年第2次 第 224 題從業人員接受客戶的委託後應符合資訊公開原則來提供服務,何謂資訊公開原則?
- 113年第2次 第 232 題下列何者屬金融從業人員之資訊公開原則?
共 20 題,顯示前 6 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