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 第25條
解散之公司,於清算範圍內,視為尚未解散。
最新異動日期:2025-12-26全國法規資料庫原文 →
白話解讀
白話重點
公司雖然已經解散,但只要是在「清算」這個範圍內,法律上仍然把它看作還沒有真正解散。也就是說,解散後進入清算階段的公司,仍會以公司身分處理清算相關事項。
考試要點
本條核心在於「解散」與「清算」的區分:公司一旦進入清算,於清算範圍內仍視為存續。考題常會考你理解公司解散後,並非在所有法律效果上立刻消滅,而是僅就清算範圍內維持其法人地位的處理。
常見陷阱
不要把「解散」直接等同於公司完全消滅;本條明確是限於「清算範圍內」才視為未解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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