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者保護法4

企業經營者對於其提供之商品或服務,應重視消費者之健康與安全,並向消費者說明商品或服務之使用方法,維護交易之公平,提供消費者充分與正確之資訊,及實施其他必要之消費者保護措施。

最新異動日期:2015-06-17全國法規資料庫原文 →

白話解讀

白話重點

企業經營者在提供商品或服務時,不能只顧做生意,還要把消費者的健康與安全放在心上。也要把商品或服務怎麼使用講清楚,維持交易公平,並提供消費者充分且正確的資訊。除此之外,還要採取其他必要的消費者保護措施。

考試要點

1. 本條主體是「企業經營者」,規範其對所提供之商品或服務應負的基本保護義務。2. 重點包括:重視消費者健康與安全、說明使用方法、維護交易公平、提供充分與正確資訊、實施其他必要保護措施。3. 考題常用來連結消費資訊、告知義務、交易公平與保護措施等概念,答題時要抓住「應」字,表示這是義務不是選擇。

常見陷阱

1. 不要把本條理解成只適用於實體商品;條文也涵蓋「服務」。2. 「充分與正確之資訊」與「說明使用方法」是不同層次的要求,前者偏資訊完整正確,後者偏操作/使用方式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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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考點與試題

以下為依本條整理的相關考點,以及涵蓋該考點的歷屆試題(全部免費)。

企業經營者責任不動產經紀營業員

23 題,顯示前 6 題。

消費資訊與保證書不動產經紀營業員

27 題,顯示前 6 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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