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22

不動產之買賣、互易、租賃或代理銷售,如委由經紀業仲介或代銷者,下列文件應由經紀業指派經紀人簽章: 一、不動產出租、出售委託契約書。 二、不動產承租、承購要約書。 三、定金收據。 四、不動產廣告稿。 五、不動產說明書。 六、不動產租賃、買賣契約書。 前項第一款及第二款之規定,於經營代銷業務者不適用之。 第一項第五款之不動產說明書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最新異動日期:2021-01-27全國法規資料庫原文 →

白話解讀

白話重點

如果不動產的買賣、交換、租賃或代理銷售,是交由經紀業來仲介或代銷,條文列出的六種文件,就要由經紀業指派的經紀人簽章。這六種包括委託契約書、要約書、定金收據、廣告稿、說明書,以及租賃或買賣契約書。另有一點要注意:前面關於「出租、出售委託契約書」與「承租、承購要約書」的規定,若是做代銷業務,不適用。

考試要點

1. 必背本條列舉的六種文件,以及原則上都要由「經紀業指派經紀人」簽章。 2. 代銷業務的例外:第1款、第2款不適用,也就是委託契約書與要約書這兩類在代銷情形下不適用。 3. 不動產說明書不只是要簽章,還有「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由中央主管機關另定,考題常搭配說明書內容、解說義務或簽章時點一起出題。

常見陷阱

容易把「經紀人簽章」誤記成經紀業或營業員簽章;本條文字是經紀業指派的經紀人簽章。也常混淆代銷業務的例外範圍,只有第1款、第2款不適用,其他文件並沒有在本條排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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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考點與試題

以下為依本條整理的相關考點,以及涵蓋該考點的歷屆試題(全部免費)。

契約應載明重要事項不動產經紀營業員

57 題,顯示前 6 題。

委託契約與簽章文件不動產經紀營業員

17 題,顯示前 6 題。

建築改良物用途不動產經紀營業員

7 題,顯示前 6 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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