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4

本條例用辭定義如下︰ 一、不動產︰指土地、土地定著物或房屋及其可移轉之權利;房屋指成屋、預售屋及其可移轉之權利。 二、成屋︰指領有使用執照,或於實施建築管理前建造完成之建築物。 三、預售屋︰指領有建造執照尚未建造完成而以將來完成之建築物為交易標的之物。 四、經紀業︰指依本條例規定經營仲介或代銷業務之公司或商號。 五、仲介業務︰指從事不動產買賣、互易、租賃之居間或代理業務。 六、代銷業務︰指受起造人或建築業之委託,負責企劃並代理銷售不動產之業務。 七、經紀人員︰指經紀人或經紀營業員。經紀人之職務為執行仲介或代銷業務;經紀營業員之職務為協助經紀人執行仲介或代銷業務。 八、加盟經營者︰經紀業之一方以契約約定使用他方所發展之服務、營運方式、商標或服務標章等,並受其規範或監督。 九、差價︰係指實際買賣交易價格與委託銷售價格之差額。 十、營業處所︰指經紀業經營仲介或代銷業務之店面、辦公室或非常態之固定場所。

最新異動日期:2021-01-27全國法規資料庫原文 →

白話解讀

白話重點

這一條是在替《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先把常用名詞講清楚,後面談到仲介、代銷、簽章、經紀人員義務時,都是用這些定義來判斷。像「不動產」不只包含土地、土地上的定著物,也包含房屋及其可移轉的權利;而「房屋」又分成成屋與預售屋兩種。條文也區分了「經紀業」是做仲介或代銷的公司或商號,「經紀人員」則分成經紀人與經紀營業員,兩者職務不同;另外還定義了加盟經營者、差價與營業處所,方便實務與考試判斷。

考試要點

1. 先背清楚本條是「定義條文」,考點常出在名詞配對與分類。2. 「成屋」:有使用執照,或在實施建築管理前已建造完成。3. 「預售屋」:有建造執照但尚未建造完成,且是以將來完成的建築物為交易標的。4. 「經紀業」限於依本條例經營仲介或代銷業務的公司或商號;「仲介業務」是買賣、互易、租賃的居間或代理;「代銷業務」是受起造人或建築業委託,負責企劃並代理銷售。5. 「經紀人員」包含經紀人與經紀營業員,且經紀營業員的職務是協助經紀人執行仲介或代銷業務。6. 「差價」是實際買賣交易價格與委託銷售價格的差額;「營業處所」是經紀業經營仲介或代銷業務的店面、辦公室或非常態的固定場所。

常見陷阱

1. 「不動產」與「房屋」不是同一層級:房屋是被特別列出的概念,且包含成屋、預售屋及其可移轉權利。2. 「經紀人」和「經紀營業員」不要混淆:前者是執行仲介或代銷業務,後者是協助經紀人執行。3. 「仲介」與「代銷」的委託來源不同:仲介著重不動產買賣、互易、租賃的居間或代理;代銷則是受起造人或建築業委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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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考點與試題

以下為依本條整理的相關考點,以及涵蓋該考點的歷屆試題(全部免費)。

委託契約與簽章文件不動產經紀營業員

17 題,顯示前 6 題。

管理服務人員義務不動產經紀營業員

7 題,顯示前 6 題。

經紀人資格與登錄不動產經紀營業員

10 題,顯示前 6 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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